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〉的决定》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部长 李小鹏
2019年10月21日

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的决定

 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民航总局令第187号)。
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