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32号
《正常类、实用类、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》已经2004年10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局长:杨元元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
附件: 正常类、实用类、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