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
第115号
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、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》已经2002年8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局长 杨元元 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一日
附件: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、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