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
第114号
《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》(CCAR-18R1)已经2002年8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局长:杨元元
二ОО二年八月二十七日
附件: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