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运输(通用)航空公司,各机场公司,各维修单位:

  为利于规范民用航空化学产品的使用,保障民用航空安全运行,现发布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已获民航适航批准的民用航空化学产品清单以及各型飞机除/放冰液通用保持时间(详见附件)。

  各相关单位可根据该清单,按适用性,选用有关民用航空化学产品。另,在极冷雪天气(-14℃以下降雪天气)选用飞机除/放冰液,应加强除冰效果的检查。

 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

  2020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