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(以下简称“民航”)标准化经济效果的评价原则和计算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和计算贯彻国家标准、民航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经济效果,应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所获得的经济效果亦可参照使用。